男朋友拿钱给我看病,现在分手两年了,他来问我要看病的钱,我应该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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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当时是借给你,那么,就应该偿还,如果是赠与的,那句不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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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相互给付财物属于赠与行为。 恋爱分手经济纠纷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由其
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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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期间给女方看病的钱,是否能要回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男方将钱借给女方看病的,看病的钱属于借款,可以要回来,男方可以让女方尽快还款,但是,男方将钱赠与给女方的,一般情况下,要不回来。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要回来: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
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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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谈恋爱期间给女方看病的钱,是否能要回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男方将钱借给女方看病的,看病的钱属于借款,可以要回来,男方可以让女方尽快还款,但是,男方将钱赠与给女方的,一般情况下,要不回来。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要回来: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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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