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费用:
1、规划设计费。由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各省规定来按建筑面积记取,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2、施工图审查费。由省物价部和建设厅规定,例如按照预算造价2‰(500万元以下);
1.6‰(500万元~1000万元);另收审查后降低造价额的3~5%,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3、交易中心服务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