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 我是从台湾嫁过来中国的 这些时间发现老公出轨 经过两方家庭协议 不离婚 但男方名下财产要过户给女方 房产加上女方名字 并写下一份协议书 保障女方 但是我没有中国身份证 财产部分能够过户吗 还有孩子的抚养权要怎么争取保障

婚姻家庭
2024-02-15 10:50: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正常来说还是可以进行过户的,但是孩子的抚养权的话还是需要根据中国大陆的法律来分割。。
  • 可以过户给孩子。
    父母离异后,可以在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的前提下,协商把住房产权归夫妻任何一方或办理过户给子女。
    如果是直系亲属,通过赠予或买卖的方式进行过户。
    夫妻双方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和离异协议。
    而孩子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情况证明。未成年子女还需要出生医学证明,并由父母代替签字办理过户。
    最后,夫妻双方可以到该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
    完成这些手续后,父母就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孩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双方有自愿的协议,一方出轨,就要净身出户,这个协议是有效的。 法律上对于有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时是少分财产。净身出户的极少,因为至少要保障一个基本生活的标准。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则可以由双方协商,不能够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依法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争取抚养权时,一般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条件;孩子十周岁以上的,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