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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 男方不肯给户口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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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11:32: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男方不肯给户口簿怎么办?
  • 离婚了迁户口男方不给户口本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户籍登记公安机关申请出具户籍证明或申请补办户口簿,也可以直接据此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男方执意不肯离婚的处理方式:
    1、女方可以向有关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女方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女方应当提交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离婚男方不肯分财产怎么办
    1、离婚男方不肯分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离婚时男方有财产不愿意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问题;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房子归乙方所有,怎么过户
    离婚后房子归乙方所有,过户方法如下:
    1、对于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生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人便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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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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