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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是做餐饮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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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5 08:57:3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第一类:特大型餐厅,大型餐厅,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组织)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二类:中型餐厅,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三类:小型餐厅,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四类:建筑工地食堂;第五类: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因此,上述五类经营单位即为餐饮服务的经营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方式如下:
    1、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2、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3、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4、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5、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6、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
    7、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法律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
    第四条 餐饮服务许可按照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
    餐饮服务分类许可的审查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餐饮服务许可证》受理和审批的许可机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第九条 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食品安全培训的有关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第十条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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