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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邻居2月11日燃放烟花不小心把我家的废品收购站烧了,当天晚上我们已经报了119和110,做完了派出所笔录和消防的笔录,然后之后这几天对方多次与我家私底下协商赔偿的事情,到现在我们也没达成协议,我想知道这件事到现在走向如何了,某某公安局是否拘留对方,我们多少天内应该

刑事案件
2024-02-16 18:07: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办案过程建议您联系派出所询问。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
  • 建议你就损失进行名是协商赔偿。
  • 协商不成,报警处理,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报警,由警方依法查处,对放火者予以处罚,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造成的财产损失,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建议在当地找律师代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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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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