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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取住房公积金几个月后辞职走了还可以取住房公积金吗?

劳动纠纷
2024-02-14 22:16: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包括购置、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没有再就业的等。如果是正常离职,也就是辞职的话,那么在转移社保的前提下,可以全部取出来。但如果你是自离的话,就不行,只能提取自己缴纳部分。
  •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辞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职工携带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有些地区还需一并携带失业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辞职后如果符合法定的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但在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户主具有离休、退休等情形时,可以取出来。法律依据:辞职后如果符合法定的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但在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户主具有离休、退休等情形时,可以取出来。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法律分析: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本市户口要辞职两年以后才可以,外地户口辞职就可以,带上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还有辞职时公司给你的公积金相关资料、特别需要是要让公司给你开具一份公积金提取证明,所以资料原件及复件各一份就可以,这样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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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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