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夫妻离婚将公共财产的房屋在离婚判决书赠在女儿十八岁赠予,但是作为婚内共同财产的房屋只写了男方的名字,男方如今拖时间不愿意过户,那么他个人有权利撤回赠予吗,判决书的赠予是否具有强制力

婚姻家庭
2024-02-14 12:44: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