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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买了牛奶,说是不属于退货,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4-02-14 10:56: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消费者遇到卖家无正当理由不退款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 网购退款、退货首先要与商家客服取得联系,填写需要退款、退货的理由,在平台联系商家时,如果遇到恶意不退款,要注意保留下单截图,以及和客户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大型的购物网站都有自己的客服部门,消费者与商家出现买卖纠纷时,可以像平台求助,提供证明、交易记录、聊天记录、产品图片等,让购物平台介入,商家如有违法规则,就会被处罚。
    全国消费者协会,也就是熟悉的12315平台,也可以提供帮助,消费者尽量考虑清楚再下单,确定产品不合适再退款、退货,不要给自己制造不必要的麻烦。正规的企业在网上销售产品,客服部是不得私自在平台之外的地方要求客户退款、退货或是给其他赔偿的,如有接到其他渠道的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 法律分析:消费者买到假货,可以首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也可以提起诉讼。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们可以请求赔偿。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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