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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离婚不要孩子,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2-14 07:51: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双方争孩子抚养权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抚养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之后的子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需要协商或诉讼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判决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离婚男方不要孩子时,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如果男方坚决不要孩子,那么就只能由女方来扶养了,但是男方还是要给予扶养费的,如果男方连扶养费都不给的话,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他,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没有固定工资的,就只能按他的能力来给予抚养费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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