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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平改的,还没有产权证,妻子去世了,由于无子女,丈母娘继承四分之一,并且要求要现金,不要继承的那部分房产,起诉法院,请求判决,这合理吗?法院会如何判?

继承
2024-02-14 01:12:2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原告就房屋继承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首先,应将其他所有继承人列为被告,如果遗漏了个别继承人,本次诉讼形成的判决在执行时,被遗漏的继承人有权提出异议,判决将被迫中止执行;其次,应向法院提供充分证据,用于证明自己拥有继承权;再次,应在起诉状中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并说明支撑自己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房产继承法院判决分割如下:法院分割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首先会考虑到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当事人的自由意思优先。如果没有遗嘱,依次按照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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