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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侵犯我肖像权,我问他要200块钱,他不给我

人格尊严
2024-02-13 21:02: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属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该行为涉嫌对他人的肖像侵权的问题,是违法的行为。具体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侵权人拒不撤销私发的照片的,可依法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 侵犯肖像权可以到侵权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当事人起诉时需要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属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还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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