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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小孩被父亲私自带走拒不送回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4-02-14 09:36: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双方协商不成的,建议您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 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孩子违法,可以通过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解决。
    抚养权一方因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而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无抚养权一方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望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离婚后探视时带走孩子不送回处理方法:
    1、协议离婚的,夫妻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将子女送回;
    2、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探视时带走孩子不送回的一方进行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利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如果探望子女的一方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可要求法院中止探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六十七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 离婚后一方私自带走孩子时,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
    有抚养权一方因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而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无抚养权一方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望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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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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