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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效力按实质条件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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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5 10:19: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不能明确你的诉求。建议详细说明
  • 法律分析:事实婚姻效力有四个阶段:
    (1)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2)限制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3)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4)相对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从法律上规定当事人对是否具有事实婚姻的关系及其法律效力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起诉方就其是否具有婚姻关系负举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婚姻的效力是指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产生的各种法律后果。狭义指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广义指婚姻在法律上的效力,除发生在夫妻之间外,还包括其他效力。如在民法上,失踪人的配偶得依法提出有关死亡宣告的申请,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得以其配偶为法定监护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婚姻效力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其目的是确认民事主体间的关系,不存在原、被告,所以应适用特别程序,适用特别程序的诉讼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实行一审终审制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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