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被别人互殴只会过了几个小时你又打了他算什么

损害赔偿
2024-02-13 05:49: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被别人打了还手,一般具有伤害他人和报复的目的,不仅仅只有出于正当防卫的意图,所以一般算斗殴。对斗殴者一般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互相斗殴,是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是互殴各方均有对对方加害的行为。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卫的行为。
    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别人先动手打你时,建议:

    1、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报警。

    2、立马跑路,躲避殴打。
  • 法律分析:首先被人打了是肯定可以报警的。其次不管是认识的人打的还是是不认识的人打得,都应该先报警,由警方调查事情经过; 比如你的陈述,旁观者的证词,你是不是有伤,矛盾的起因等等.处理上也不是一定要处罚,你们双方能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不给予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