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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对面全责。无伤亡。但计划全家需要初六用车去外地。初八上班。现在车辆无法维修。说10号有可能可以维修好。我们需要提前去外地上班。一家人的路费对方可以报销吗?

交通事故
2024-02-18 11:13: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要求对方赔付路费
  • 法律分析:赔偿计算涉及较多因素,比如户口,收入,伤情等,例如城镇户口,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进行伤残赔偿。误工费以损失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在外地出车祸索赔首先进行报案,由交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车辆能正常行驶的,最好不在当地维修。车辆无法行驶的,可以要求事故当地的保险分公司配合寻找拖车,拖回本地再进行修理。
    根据认定书一种是就地申请领取;另一种是回保单所在地领取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如果这场车祸是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您因此遭受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您的车辆维修费用和因车辆无法使用而产生的其他费用,例如租车费用或打车的费用,都应由对方承担。
    关于您提到的全家初六去外地、初八上班的路费是否可以报销,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如果您的路费是直接因为这场车祸而产生的,那么这笔费用应该在赔偿范围内。然而,如果您的路费是个人旅行计划的一部分,并非专门为了处理车祸事宜,那么可能不会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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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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