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谁
抚养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利益的原则判决。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当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