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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谈崩了女方不退钱

婚姻家庭
2024-03-11 14:24:5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没有领取结婚证就没有婚姻关系,我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根据民法典,女方需要全额返还彩礼,你可以直接起诉。
  • 您好,建议您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提供彩礼给律师分析看看
  • 彩礼钱不退的法律规定的情形: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结婚后一起共同生活的,女方可以不退彩礼钱;
    2、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男方都不会因为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女方可以不退彩礼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不退还彩礼,且满足法定条件是可以的,即男方不要求返还,或男方要求返还,但不存在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因支付彩礼而导致其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等情况的,无需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退婚彩礼钱一般是,无法全额进行退还的。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因给付彩礼方的原因导致离婚的或女方怀孕或是流产的,可在返还的数额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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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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