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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 想离婚

婚姻家庭
2024-02-20 10:49:1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有两种途径:1、协议离婚的,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原婚姻登记部门办理2、起诉离婚的,原告或委托律师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或户籍地法院立案。
  •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如果有居住证可以异地办理。
  • 离婚就离呗,可以协商,也可以提起诉讼
  • 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 你好,可以安排律师协助处理
  • 你好,什么原因要离婚的。
  • 法律分析:如果两人都在外地,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离婚:
    1、即使在外地,想要离婚的应当去到相关民政部门处申请离婚登记,该民政部门是当初结婚登记的部门;
    2、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准予离婚,起诉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外地一般只能起诉离婚,不能协议离婚能离婚。但若该外地为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也可以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是需要夫妻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起诉离婚需要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本人在外地想离婚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采取诉讼离婚,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致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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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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