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与爱人从初恋走入婚姻,已相处二十年,结婚九年多,平时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偶尔因为家庭琐事及育儿问题拌嘴吵架,现在他突然提出离婚,并且断绝联系,我该怎么办呢

婚姻家庭
2024-02-19 13:31:1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感情问题需要你们夫妻好好沟通解决,至于离婚,如果你没有过错,他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会支持的,好好沟通吧,问问原因,也许可以继续过
  • 你好,先了解一下你老公提出离婚的理由,然后再想办法劝他回心转意,重归于好。
  • 分居两年以上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
  •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积极应诉。
  • 你好,目前是哪个法院办理
  • 夫妻感情破裂之后申请离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夫妻感情破裂之后申请离婚的方式如下:
    1、若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一个月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2、若双方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一般可以先由夫妻直接互相沟通是否协议离婚,如果出现一方想离婚一方不想的情况可以先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法挽回的,则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