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儿子谈对象8年女方迟迟不和家长见面,最后终于结婚现在已4年多了,孩子不要,儿子因压力大得了重病,媳妇不管不问,如今没有登记,我想要回彩礼和儿子赚的钱可以吗?

婚姻家庭
2024-02-18 14:50:0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这样的事情,协商不成,需要去法院起诉
  • 你好,是可以要回彩礼和共同财产的
  • 你好,可以的,返还彩礼的比例很低
  • 您好详细叙述需要咨询的具体问题
  • 彩礼不可以算作是抚养费,彩礼是男方在结婚时赠与女方的,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
    2.双方虽然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彩礼方离婚后生活确有困难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彩礼不可以算作是抚养费,彩礼是男方在结婚时赠与女方的,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
    2.双方虽然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彩礼方离婚后生活确有困难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在我国,夫妻双方有子女,彩礼钱不一定退,如果离婚时因为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退还彩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的法律性质是附条件的赠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