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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想让再婚的老婆也有份

婚姻家庭
2024-02-14 15:33:2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房产需要变更登记,或者赠与合同去公证
  • 这个的话可以拟定一个婚内财产协议
  • 进行变更登记加女方名字
  • 再婚房产《民法典》相关的内容有:
    1、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并没有在结婚之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

    再婚夫妻,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再婚后形成的共同财产,一般为夫妻各占一半。再婚后购买的房产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与你的或者对方的婚前子女没有关系。但是一旦有一方去世的话,去世者的子女可以继承自己父亲或母亲的房产份额。
    前妻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要看前妻的孩子有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如果有抚养关系则有继承权,当然也可以通过订立遗嘱排除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再婚夫妻房产是男方的,女方没有份,这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对此签订书面约定的,不会因为双方关系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再婚后女方是无权进行分割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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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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