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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外债可以申请离婚吗,这样做会不会影响男方,外债是个人的,女方自己承担其他孩子房子都不要

婚姻家庭
2024-02-11 19:24: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女方外债可以申请离婚,因为离婚与是否有债务无关。关于债务的处理,需要厘清外债的性质和负担比例。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在协议约定的时候,可以有原来的债务人继续承担。
  • 婚内有外债可以离婚。婚内有外债并不影响双方离婚,只是离婚时需要对外债进行相应的处理,能协商的,根据协商的结果处理,协商不了的,对于婚内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婚内有外债的可以离婚。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婚内有外债并不影响双方离婚,只是离婚时需要对外债进行相应的处理,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处理共同债务,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有债务可以离婚。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只要一方认为自己和配偶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就可以到其配偶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能否离婚跟夫妻是否欠债没有直接关系。
    不过离婚后债务如果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二人应当一起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不影响的另一方。具体看还有哪些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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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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