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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诉讼请求是:确认适用内部文件补偿违法,生效裁定:。内部文件,对外不发生效力,不能起诉。可以申诉吗?

行政纠纷
2024-02-10 16:45: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对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其他裁定,除法律有明文规定外,不能上诉
  • 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其他的不能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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