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说的这种事情情况该如何判决, 事情起因因为对方多次遛狗在我店门口往顾客购买的货品撒尿,告诉过以及提醒对方不要这样做,可是对方依旧我行我素,继续做,最后发生口角,发生互殴情况,动手先打人是对方,但结果对方表面受伤比我们看着严重,经过验伤只是皮外伤,这种情况最终怎么判决

损害赔偿
2024-02-11 21:25: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报警依法处理。民事纠纷只有起诉才会判决。刑事责任只有公安立案移交法院才可能起诉。
  • 你好,是哪方因为什么起诉的。
  • 可以先报警处理。安徽达宁
  • 法律分析:对方动手打人,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可以请求停止侵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若造成伤害可以请求赔偿,解决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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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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