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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不让我看孩子呢,还威胁我呢

婚姻家庭
2024-02-16 13:39: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协商不成的,建议您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 您好,先报警收集证据,然后可以诉讼维权
  • 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对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责令其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如果是孩子处于自己的意愿拒绝探视的,可以说服子女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一方当事人不让看孩子的,是属于民事纠纷,是不能报警的,但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离婚后前夫不让当事人看孩子的,女方当事人可以根据离婚判决书申请法院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如若直接抚养孩子的男方仍然拒不协助探视权人行使探望权,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对男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他人的探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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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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