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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租出去了,租客一周回老家了,也没告诉我们,失火了,我们向租客索赔说没钱

房产纠纷
2024-02-14 10:51: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要看起火原因,如果是租客责任的,应当赔偿损失。
  • 租房失火的索赔方式是:应向责任人索赔。因电气设备的老化而引起的火灾,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房协议上写有电路、水路等由租客管理,损坏由租客负责修理等条款的,可以要求租客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房失火按照以下方式赔偿:
    1、承租人存在过错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无需赔偿,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租房失火的赔偿办法是,如果是因承租人保管不善、或者不按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而导致的,则由承租人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则承租人不赔偿;如果导致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的,承租人并可要求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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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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