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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想给孩子改姓,男方不同意,也不付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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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4 19:13: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改姓必须男方同意才可;但男方不付抚养费完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 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不给抚养费不可以。两件事不存在关联性。孩子既可随女方姓也可随男方姓,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况且即使违反了也不是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如果不给抚养费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分析: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不给抚养费不可以。两件事不存在关联性。孩子既可随女方姓也可随男方姓,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况且即使违反了也不是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如果不给抚养费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一、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的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1、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的不给抚养费不可以。在离婚后就小孩姓名变更应在父母协议一致时公安机关才给予办理。所以,离婚夫妻在给孩子改姓时需要注意应进行必要的协商,擅自将孩子改姓的做法显然不妥,但另一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另一方是孩子的监护人吗
    离婚后另一方还是孩子的监护人。离婚后,双方都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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