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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弟弟婚前贷款买的房 男方文母赞助了,哥哥没成家,有权分割首付吗?,

婚姻家庭
2024-02-08 10:53:3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无权,弟弟婚前购买房产,房屋产权登记在弟弟名下,则为弟弟所有,父母赞助属于父母对其弟弟的赠与,与哥哥无关。
  • 无权,弟弟婚前购买房产,房屋产权登记在弟弟名下,则为弟弟所有,父母赞助属于父母对其弟弟的赠与,与哥哥无关。
  • 那房产证是写的谁的名字呢?
  • 第一种,若一方在婚前出全款,或者父母出全款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第二种,若一方在婚前出了首付,或者由父母出了首付进行购房,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婚后进行还贷,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可在离婚时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主张进行相应的分割。
    第三,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者一方出资购房,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相应的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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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分割方式:
    1、如果该房产有约定份额,或双方能够就分割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自行分割;
    2、如果没有约定份额且该房产登记于一人名下的,由登记方取得该房产,并由其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贷款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财产贷款买的就属于共同财产,按比例分配。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房屋产权归产权登记人,产权登记人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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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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