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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后但又住在一起

婚姻家庭
2024-02-26 16:49: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想在一起,要就有关财产债务、抚养权等问题策划好,婚姻感情,慎重处理。
  • 那您们现在是想要分割财产还是有什么具体诉求
  • 离婚后住在一起不是犯法。
    离婚后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也不干涉。
    离婚后任何一方或者双方都与他人结婚,重新组建新的家庭,若双方住在一起,则违反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的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处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法律分析:离婚后住在一起是可以的。双方和平分手的,然后再一起居住的,是属同居关系,不受法令保护,但是法令也不干涉,现在已经取消了不合理同居一说。离婚是停止夫妻间权力,分手的法令后果:
    1、两人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取消;
    2、同时两边的结婚自由的权力又得到还原;
    3、对于之前相互抚育责任和承继家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离婚后还住一起的属于什么行为
    1、离婚后还住一起的属于同居行为。夫妻双方办完离婚手续,解除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即使再住在一起,那么也是合法的。该行为只是属于一般的同居关系,但是这种同居关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既不会保护同居关系,但是也不会干涉男女双方的这种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后抚养费标准:
    1、父母双方有协议的,依照协议处理;
    2、没有协议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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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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