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交纳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标额的20%。若旅行社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若游客违约,定金不退。
2、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