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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哥开车撞人导致,俩人重症,一个肋骨骨折,对方电动车一个司机两个乘客,电动车为酒后驾驶,车没灯,这个会最坏会怎么样?我哥会坐牢吗?车在我户下,我和我哥签了车辆免责协议,我有连带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4-02-13 18:50: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得看具体的案情再具体分析。
  • 驾驶机动车撞人后,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而民事赔偿部门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警部门认定责任先
  • 你签订的协议中有违约责任约定吗,如果没有的话,你没有办法追究他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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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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