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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2014年,欠的一万多块钱的人工费,现在还能要的到吗?有14年的欠条,两年前,他给一点,现在今年打电话他没接了

债权债务
2024-02-07 21:53: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双方最好协商处理。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欠钱到期不还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要求对方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对方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可以与欠款人协商解决,还可以采取行政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解决。
    1、欠债人不还钱,最好采取法律手段。
    2、对于到期欠债不还的,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3、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条超过两年处理方法如下:
    1、债务超过两年的,债务人自愿偿还债务的,除非债务人自愿偿还债务,否则检查债务偿还期限是否超过三年;
    2、欠条上没有预定的还款期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仍不偿还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向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为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如果权利人没有提起诉讼,可能就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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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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