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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车辆异地被撞 对方全责 修车得一个月 我要回工作地 交通费法院支持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24-02-07 13:53: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误工费是指赔偿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
    3、对于只有车损的案件,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如果车辆是营运性车辆,可以向对方主张营运车辆停运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在外地出车祸索赔首先进行报案,由交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车辆能正常行驶的,最好不在当地维修。车辆无法行驶的,可以要求事故当地的保险分公司配合寻找拖车,拖回本地再进行修理。
    根据认定书一种是就地申请领取;另一种是回保单所在地领取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所有的费用,具体包括财产损失、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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