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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朋友圈骂了一句但对方以为我骂她然后骂我贱 我就骂回去这属于什么

互联网纠纷
2024-02-06 22:05: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在朋友圈骂人构成侵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对应的承担侵害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在朋友圈骂人,且与被骂人者有着密切的关系,那要看骂的内容。如果是确有其事的批评,没有造谣,没有侮辱性言辞的,那不属于违法犯罪。如果是捏造事实,造谣诽谤的,情节不严重的话,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他人名誉权;如果浏览者达到5000人,或者转发者达到500人的,那可能构成诽谤罪
    如果是事实,但骂的内容具有侮辱性质,如果是普通的侮辱言辞,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那是侵权行为,同时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被拘留、罚款;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受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那可能构成侮辱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在朋友圈骂人对他人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属于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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