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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是异地入伍的,为啥在本地政府部门没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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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11:56:5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我儿子是异地入伍的,为啥在本地政府部门没有信息
  • 法律分析:首先最好不要这么做,异地入伍是征兵中的严重的违规行为。
    要想享受服役后的一系列优待几乎是不可能的,甚至退伍后档案的接收都有可能出问题,除非政府自己愿意认你这个情况。
    之所以征兵服役要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因为这是地方政府的任务,而且是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如果你不在户籍所在地服役入伍,属于异地入伍,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后面的家属优待、服役优待、安置优待都不会有,甚至档案都可能出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九条 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的兵役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规定完成兵役工作任务。兵役工作业务,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由人民武装部办理;不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有负责兵役工作的机构。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兵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应当将兵役工作情况作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评比和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十一条 国家加强兵役工作信息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推进兵役信息收集、处理、传输、存储等技术的现代化,为提高兵役工作质量效益提供支持。
    兵役工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第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兵役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役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十三条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建立功勋的,按照国家和军队关于功勋荣誉表彰的规定予以褒奖。
    组织和个人在兵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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