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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被扣了10分,要到第二周期结束才可以清吗?

劳动纠纷
2024-02-06 15:29: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实习期扣分有如下处理流程: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
    2、持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记分卡、身份证到本大队违章处理窗口接受处理。法律依据:《新交规驾驶证扣分细则》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为12个月,实习期内驾驶证有12分,驾驶证实习期违章扣分,扣12分以下(不含12分)按规定时间去交通部门处理违章,交罚款对驾驶证没有影响的,扣12分吊销驾驶证。
  • 实习期如果扣分少于6分,及时处理违章信息,缴清罚款即可
    但如果扣分达到6分,但未达12分,会延长一年实习期。
    在实习期内扣分再次被扣6分,但未达12分,会注销其实习准驾车型,也就是说B证就白考了。
    正式期只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累积扣满12分,只要及时处理违章信息,缴清罚款即可。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扣满12分,会面临降级处理,驾驶人需要在30日内到车管所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 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 实习期扣分有如下处理流程: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
    2、持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记分卡、身份证到本大队违章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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