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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银行贷款,离婚了可以由一方来还吗,银行那边可以转给一方还吗

婚姻家庭
2024-02-26 16:52: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可以只转给一方的,银行是不会同意的,但你们自己可以约定只由一方来进行偿还。
  • 我让律所负责处理这类案件的律师联系您
  • 夫妻之间借款,夫妻对财务方面有明确约定的话,离婚时要偿还。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银行贷款离婚时可以归一方债务。离婚后房贷可以转到一个人名下,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何偿还。但是约定债务由另一方偿还的,最好征求债权人的意见,也就是银行的同意,不然即使约定了,约定也只在夫妻之间发生效力,银行依旧会找申请贷款的一方进行偿还。
  • 根据情况而定。夫妻婚内一方贷款在离婚之后是否双方一起承担,往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加以区分,如果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贷款是不需要一起承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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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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