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这件事情发生快二年了,是在车间里由于其他一员工操作不当导致工伤右手大拇指一关节缺失,其中在医院的医药费用已报销。经过鉴定为六级伤残。他工作的工厂是我们当地一家国营单位,从96年开始进厂,每年签合同的。但是工伤归属于其公司总部襄樊那边管。我哥哥已经跑到襄樊那边好多次。好不容易这个月有个结果,确是一个我们觉得有失公平的协议。 哥哥当时没敢鉴这份协议。协议的内容非常简单:第一,我哥哥可以在其公司长期工作下去,直到退休。第二,不再有其他相关费用给到个人。(注:到目前为止单位只报销了2000元的医药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