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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的判决现在可以重新申请执行吗

债权债务
2024-02-07 14:40:3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即使是在二十年前的判决,只要未超过诉讼时效,原告或债权人依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请求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满两年开始计算,如果债务人(即被告)提出时效已过的抗辩,法院将审查是否确实超过了时效,如果在审查中确认时效已过,法院将不会继续执行该案件,并会终结执行程序。
  • 判决执行时效通常为2年。这个时效是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的;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则从每期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追问:关键是这么多年法院没啥书面说法!律师先生
    解答:你可以联系法院,当年的承办人或者其他人。
  • 如果你在此期限内一直向他主张过权利,适用这个时效的中断,现在可以去执行。
  • 如果已经申请过执行,只是因为没执行单位而终结,可以恢复执行。
  • 您好,如果当时已经申请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 当时没有申请执行吗?安徽达宁
  • 判决生效之后即可
  • 法律分析:生效的判决书不可以进行更改,但是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判决书的内容不可以再进行更改,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书不服的,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对民事案件进行再审,重新作出相应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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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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