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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在被打人者迷糊状态让被打人者签了判决书,判决书上只写了拘留五天,不提及被打人者的所有医疗费用。该怎么办?

行政纠纷
2024-02-06 09:18: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那个不是判决书,判决书是法院开庭以后给的。医疗费的赔偿是双方协商的,派出所不管
  • 法律分析:拘留几天需要根据伤情实际情况来决定。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打人者应受到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院会判决打人者支付伤者的医疗费,以及因治疗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
    此外,殴打他人致轻微伤的,还会被公安机关处以最高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殴打他人致轻伤的,还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判处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 法律分析:发生打伤事件的,应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在伤情稳定后,再进行法医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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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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