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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知道在订婚后,还没领结婚证,男方打女方,女方提出解除婚约,彩礼要返还吗?

婚姻家庭
2024-02-13 16:52:3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民法典并未对彩礼作出明确规定,但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如果在订婚后,还没领结婚证,男方打女方,女方提出解除婚约,彩礼是否要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男方打女方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导致双方无法共同生活,那么女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如果男方打女方的行为不构成家庭暴力,只是一般的争吵或者冲突,那么女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 订婚后一方反悔的,一般是可以要回彩礼的。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的。
    且后两种情形,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答案是: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已经共同生活一年,那么就不用再退彩礼了。
    但如果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则要退还彩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只订婚没结婚,需要退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如果男方在订婚后打女方,女方有权提出解除婚约,并且如果男方存在过错,女方还可以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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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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