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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拖欠土地补偿款我要怎么办啊?

征地拆迁
2024-03-06 21:19:0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你和村委协商,无果,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 您好 详细叙述需要咨询的具体问题

  • 一、村里不给土地补偿款应该找谁
    1、村里不给土地补偿款应该找谁,需视情况而定:
    (1)村委不给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村民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并诉讼解决;
    (2)若村集体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的,村民可以向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反应情况要求对村委会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
    (3)若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村民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不作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二、征地有什么条件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 法律分析:如果有书面约定或法院判决,可以通过诉讼或强制执行来拿到赔偿款。如果是涉及到征地拆迁问题,建议依法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自己的应得利益。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农村土地赔偿款拿不到可以与征收部门就赔偿款的支付时间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征收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裁决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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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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