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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银行卡被司法冻结,我还能申请银行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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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3:28: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下的话要根据银行去这种情况下的话要根据银行去提这种情况下的话,要根据银行具体的制度来
  • 你好 你这边是什么原因冻结的呢
    追问:司法冻结,问了下派出所说是涉案了
  • 银行卡被冻结,里面的钱不能取出来。银行卡被冻结,里面的钱就不能取出了,在解冻后是可以正常用的。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银行卡被冻结,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银行借贷逾期;二是一般民事官司诉讼;三是经济及其他违法犯罪涉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
    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 法律分析: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后,如果办理新卡仍有可能会再被冻结的。法院冻结银行卡,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是在执行中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冻结金额,应以当事人的申请金额或执行标的额为限,如果所冻结的银行卡中金额不足的,仍然可以冻结其它的银行卡,包括新办的银行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银行卡只进不出属于单项冻结,
    可能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多次输错密码、涉嫌经济纠纷、存在套现行为、存在逾期欠款等。
    要想知道自己的银行卡为什么会被冻结,应当及时致电银行工作人员或到银行柜台进行查询。
    扩展资料: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
    2017年8月1日起,银行卡年费管理费取消,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 。
    2019年4月22日,中国银联发布了法律依据:《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报告
    (2019)》 。
    2020年8月15日,百度公司、百信银行联合中国银联推出国内首款数字银行卡--百度闪付卡 。
    8月31日, 中国银联发布首款数字银行卡"银联无界卡"。
    注意事项
    1、输入密码时注意用手遮挡,如果发现ATM机的密码防护罩和入卡防护槽有异常情况,为了安全起见,不要使用,同时立即告知银行;
    2、为防范假ATM机的情况,客户应尽量选择有显著标识的自助银行,在银行的录像监控下使用ATM机;
    3、最好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存放,不要将银行卡转借他人,不要随意泄露银行卡卡号及密码;
    4、刷卡消费 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拿到签购单及卡片时,核对签购单上的金额是否正确,是否为本人的卡片;
    5、开通手机短信服务,随时掌握账户变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交易,马上致电银行进行挂失;
    6、如果怀疑资金被盗,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并对银行卡账户及时进行挂失。
    7、银行卡不要和手机、电视、音响、微波炉等磁场强的电器放在一起,最好放的远一些。多张银行卡、存折也不要放在一起。
    8、卡与卡之间尽量用纸片隔开,起到间隔作用。
    9、可使用专门的银行卡卡套或防磁卡包。
    同一银行开卡不能超4张
    2015年12月,下发《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不含社保类卡)。
    同时,《通知》还规定"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代理开立的借记卡,需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卡片启用后方可使用。"
    《通知》还要求,针对已经拥有超过4张借记卡的客户,银行要主动与客户联系核查,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应中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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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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