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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钦州市农村户口交通死亡赔偿计算

交通事故
2024-02-05 15:44:2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边就是发生交通死亡了么
  • 农村户口交通死亡赔偿计算L
  • 您好!在广西发车的车祸?
  • 法律分析:交通死亡赔偿金包括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种赔偿。死亡赔偿金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交通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农村标准只有城镇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受害者虽然是农村户口(或者未征地农转居),但只要具备“经常居住地为城镇”或者 “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两个条件之一的,就应当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交通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农村标准只有城镇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受害者虽然是农村户口(或者未征地农转居),但只要具备“经常居住地为城镇”或者 “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两个条件之一的,就应当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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