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劳务公司成立以前合伙做的劳务,劳务做完2个月后成立劳务公司并由其中一个人去签了以前做的劳务合同,这个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纠纷
2024-02-05 11:41: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你们签订的是什么类型的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签署协议的合伙人彼此有效,如果协议内容违背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及案外人不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您好,有关劳动合同只盖章却没有打定代理人的签发的合同效力问题,因为单位的行政公章代表着公司,就可以认为是公司的真实意思,所以只要合同是真实的,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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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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