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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未婚先孕,男方逃避问题,根据民法典第几条?男方所负的责任(女方不想留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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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22:05: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双方未婚先孕生下孩子,如果男方不直接抚养的,需要支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权益和婚生子女一样,享受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姓名权继承权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对于未婚先孕的行为,男方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对于未婚生育的子女,男方需要负担抚养非婚生子女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责任。非婚生子女的法律权益和婚生子女一样,享受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姓名权、继承权等。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三
    (八)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九)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 法律分析:未婚先孕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女方生下孩子男方肯定就需要承担抚养责任。如果男方不负责任,那么女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该规定就是结婚自愿原则,男女双方都有权利决定结不结婚,就算未婚先孕,女方没有权利强迫要求男方同其结婚,反之亦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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