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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渗到我家墙上,不严重,租户想减房租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4-02-05 09:03: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向漏水的责任人主张赔偿,及时修复墙面,租户的要求不合理。
  • 您好,法律没有规定,此事由双方协商处理就好了。
  • 房东对承租房的安全维护有义务,并且对于房屋中的使用物品因自然损害或者是合同约定由房东负责的物品有修缮的义务。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义务如果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的情况,如果房屋是自然损耗导致漏水是房东负责,如果是承租人的原因导致房屋漏水就由承租人自己负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看情况:
    一、如果房屋的渗水问题严重、影响到承租人的正常居住使用,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要求出租人退还房租。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承租人不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房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租房漏水到楼下一般是出租人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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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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