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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欠款可以全额追回吗?

债权债务
2024-02-28 10:25:56
共有2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你是把钱借给别人,应该有转账记录或者对方出具的收条,特别是数额比较大的时候,请问对方的身份信息你有吗?对方找你借了多少钱呢?
  • 您好,协商不成的,建议您向法院起诉解决,是否全额追回取决于对方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
  • 有借条可以说明存在借贷关系的可能,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 你好,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你好,请问借了几年了,有对方的身份信息吗?
  • 您好,可以的,具体的操作流程我们电话沟通
  • 能不能追回看证据也要看对方的执行能力
  • 出借资金是多少,对方中途是否还款过
  • 你好,我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 你好,是民间借贷吗?具体欠多少
  • 具体多少钱,什么时候借给对方的
  • 请问欠款时间大概是什么时候呢
  • 你好,对方欠你多少金额未还?
  • 你好,需要看一下你的借条
  • 转账记录有没有?可以追回
  • 借条欠款追回的方式是这样的:
    1、通过诉讼,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如果债务人不合作,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相应的证据,以更有效地维护合法权益。例如,双方借款时是否有转账记录,或者用现金借款时,是否有证人,如果有证人,需要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效果可能会更好。
    如果既没有转账也没有证人的话,借款后债务人没有偿还的时候,可以通过微信,QQ和邮件,或者打电话有意识地录音,可以作为法津的证据;
    2、通过非诉讼的方式,即双方协商偿还贷款。
    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如果当初没有签订借款,债务人想达成偿还协议,确认当初双方的贷款关系,想明确偿还这笔债务的时间。如果本金利息能再次达成相应的协议,当然是最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欠款追回的方式有:
    1、直接向债务人追讨,或与债务人协商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
    2、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
    3、经判决后仍不还款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有借条欠款的追讨的方式有:
    1、直接向债务人追讨,或与债务人协商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
    2、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
    3、经判决后仍不还款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展开讲讲
  • 您好!您目前还能联系上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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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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