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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1月20日到期,我18日提的离职申请,领导让我一个月后离职,但是目前公司要求我7号8号9号到公司上班,我想请假,但是领导不批准,我想6号辞职可以直接走么

劳动纠纷
2024-02-13 17:43: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你在劳动合同到期前 18 日提出离职申请,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在提出申请后的 30 日后离职。如果你想提前离职,需要与公司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你请假未经批准就离职,可能会对你的个人信用和职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建议你与公司协商,尽量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时间内离职。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和支持。
  • 法律分析: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交辞职书面申请书。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想辞职走人,只需要主动与单位协商一致即可,但一般主动辞职的话就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坚持要辞职,则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完经过30天劳动者就可以自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辞职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劳动者想辞职走人,只需要主动与单位协商一致即可,但一般主动辞职的话就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即使单位领导不批准签字,也可以在30天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到期前,如果您与公司之间没有达成新的续约协议,那么您的合同将于1月20日期满终止。关于离职时间,通常情况下,员工应该按照与公司之间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时间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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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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